农村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、振兴农村经济、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。9月3日-4日,县政协副主席李军、焦庭文带领政协常委、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。视察调研组先后深入走访了7个乡镇(中心)卫生院和7个村卫生室,并召开了座谈会,听取意见,了解情况。经过视察调研,常委们认为,目前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形成了一个共识,存在两个困扰、三个现象、四种情况,提出五条建议。
一个共识
一个共识即农村卫生工作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,抓好农村卫生工作是造福农民群众、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。因此,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,紧抓不放。表现在:
(一)全县各级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。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,列入县“十一五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制订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试行意见》等相关政策文件。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、主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卫生工作会议,听取汇报,研究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将乡镇卫生院纳入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,工作经费、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负担。发放公共卫生补助,贫困村村医每人每月补助120元,非贫困村村医每人每月补助60元,调动了村医工作积极性。从2008年起,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专款用于培训乡村医生和医技人员。2008年5月,通过公开招考,招聘了110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,充实、壮大了卫生队伍。卫生主管部门把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做为本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,认真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指导乡镇、村制定农村卫生工作实施细则,并对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,保证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健康、快速、有序开展。各乡镇明确分管领导,狠抓工作落实,使本辖区的农村卫生工作服务农民健康,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
(二)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推进。在卫生主管部门的努力下,全县农村卫生工作有序进行。一是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。以预防为主,大力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,帮助、引导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。二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。近年来,已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框架,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。2008年,全县参保人数27.5万多人,参保率达92%,累计有近4.5万余人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农民患者的医疗负担。三是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有效开展。高度重视非典、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,一些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。实施免疫规划,儿童“七苗”接种率均达95%以上。四是积极推行计划免疫接种工作,降低了各种传染病、地方病、职业病的发生,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,连续10多年未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。
(三)农村卫生网络体系基本形成。近年来,利用国债资金、灾后重建资金投资7300余万元,为县乡医院建立业务用房41880平方米,配备医疗设备396台;今年,投资1240万元,建设村卫生室232所。建成了县、乡、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,形成了2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、3所民营医院、3所疾病预防、监控、监督机构、19所乡镇卫生院、248个村卫生室。形成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,乡镇卫生院为中心,村卫生室为辐射,个体医疗网点为补充的医疗卫生格局,实现了功能比较齐全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群众就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。
两个困扰
第一个困扰,医疗技术人员尤其是学科带头人缺乏。目前,全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822人,千人拥有的医技人员仅为2.72人,与农民群众就医实际需求还不适应。特别妇产科、口腔科、麻醉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医生尤为缺乏。全县22所医疗卫生单位中,真正能担负起学科带头重任的仅有5名,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有4名,乡镇卫生院中,仅有北极中心卫生院有1名学科带头人。
第二个困扰,无论是医生或者是家属都不愿发生医疗事故,但事故一旦发生,患者一旦在医院死亡,家属行为过激,动用家族、亲戚朋友,聚众闹事。轻则打骂医生、院长,重则砸坏公物、医疗设备,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。在处理医疗纠纷时,医患双方作为当事人,各持己见,协调处理困难,导致事态蔓延、甚至扩大,造成不良影响。
三个现象
第一个现象:农村部分群众就医要求高。近年来,我县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状态都有较大改善,富裕起来的农民逐渐增多,他们的就医条件随之提高。目前,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服务模式、医疗质量,往往让一些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民“看不中”,让一些优先富裕起来的农民感到“不满意”。一些比较富裕的农民,感冒、头疼之类的小病,服药能治疗的要输液体,输液体能治疗要住院。在选择就医上,也选择医疗条件好、名声较大的医院去就诊。小病都去中心卫生院,稍微重一点的就设法转到县医院甚至咸阳、西安的医院去治疗。
第二个现象:部分医务人员不愿接收危重病人。究其原因,若发生医疗纠纷,不但在舆论上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,而且经济上使医院遭受重大损失。一些医疗纠纷家属索赔数额可能就是这个医院一年收入。因此,部分医务工作者为了减少麻烦,减少医疗事故发生,对危重病人不愿接收。
第三个现象:农民因病致贫现象增多。在视察调研中,调研组了解到,全县有近1/4的大病患者家庭生活比较困难,一些比较偏僻的山区,有1/5的贫困户家庭靠借债支付医药费。部分农民因患心、脑血管病、恶性肿瘤、慢性肾衰竭等重大疾病,治疗往往要花费4-5万余元,甚至10多万,为支付医疗费背负起债务的包袱,从而陷入贫困境地。
四种情况
第一种情况:医疗服务水平仍然不高。乡镇卫生院中现有医技人员大多数只有大专文凭、主治职称,无正规学历、低职称者所占的比例较大。护理人员也大多系县卫校、水口职中、职教中心毕业,村卫生室人员大部分是初中、甚至小学文化,未经过正规教育。具备接生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只有北极中心卫生院1所,仅占建制卫生院的5.2%;能做简单手术的乡镇卫生院只有4家,占卫生院总数的21%;16%的卫生院还依靠原来的“老三件”(听诊器、体温计、血压计)开展诊疗工作,患者只能接受简单的检查。村卫生室也仅仅满足于“看个小病,卖个零药,服个糖丸”。 70%以上参加新农合的农民,都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,难以形成“大病进医院、小病在乡镇”的就医格局。
第二种情况:乡镇卫生院发展后劲不足。农村卫生设施,硬件建设主要由政府投资,软件配套设施靠医院自行解决。乡镇卫生院收入主要来自15%的药品收入和部分医疗收入。一些卫生院就诊的患者少,收入低,资金积累少,制约了自身发展。灾后重建中,19所乡镇卫生院所建的住院楼,因资金原因,水、电、供暖、等配套设施仍未到位。
第三种情况:部分卫生院仅有的医疗设备不能发挥作用。一些卫生院因缺少相关专业医疗技术人员,仅有的仪器无人操作,从而导致乡镇卫生院一些业务工作不能开展。从调研情况看,6所中心卫生院虽然配置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、心电图、X光机、B超、尿液分析机,但有人操作且能正常使用的仪器也仅占50%左右。
第四种情况:新农合运行机制还不完善。一是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。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只对大病有益,对小病不起作用,群众参保积极性还不高,甚至有不参保或退保现象。二是筹资难度大。我县外出人口较多,以户为单位收取难度较大,部分乡村干部存在畏难情绪。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医保报销难。我县常年在北京、广东、新疆等地务工人员多达10万余人,这些人虽然在家参加了农村医保,但在打工所在地没有县内设的定点医院,医疗费难以报销。四是报销程序繁琐。在西安、咸阳等地看病,报销手续多,环节比较复杂。
五条建议
提出如下五条建议,供参考。
(一)提高认识,努力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健康发展。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。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,是构建和谐社会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,应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,形成县、乡、村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,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。应重视和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,提高群众的卫生主体意识,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,并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督促检查,推动全县农村卫生工作深入开展。
(二)多措并举,切实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。医疗技术人才决定着医疗技术水平,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应下大气力。一是加强培训。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,走一个骨干带动一个科室,一个科室带动一个医院的发展模式。同时,采取与大医院对口联系的方式,培训医生、护士,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。二是名医下乡。轮流选派县级医院有中、高级职称的医技人员深入乡镇卫生院支援农村卫生工作,对乡村医务人员进行面对面辅导。三是聘请专家。利用周末、节假日,聘请咸阳、西安等医院的知名医生定期来彬坐堂问诊,一方面可以解决高级医疗人才短缺问题,同时还可以为我县医务工作者创造学习、实习的机会,有利于培育更多医技人员。另一方面,可以减少患者远赴西安、咸阳的劳累和负担。四是深化改革。应结合全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总体安排,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工作。要激活用人机制,推行特殊医技人员聘任制,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入的机制。应适当实行政策倾斜,使那些懂业务、善管理、技术强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实惠。
(三)挖掘潜力,着力增强卫生院自身发展后劲。乡镇卫生院与服务区群众最近,具备地理优势,使服务区患者能及时得到诊治,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区群众就医、咨询、用药。因此,乡镇卫生院应发挥自身优势,努力塑造医院新形象。要克服等、靠、要的思想,主动出击,采取优惠医疗费、上门服务、发放病员跟踪服务卡等方式,扩大服务范围,吸引患者,增加收入。同时,要创新工作思路,转变工作方式,结合当地卫生状况及群众需求,将业务工作逐步向预防保健、康复医疗等服务行业拓展,走有特色的农村卫生服务道路,使乡镇卫生院自身不断得到发展壮大。
(四)加大力度,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和事故。一是加强普法教育。结合“五五”普法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大力宣传法律法规,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,教育群众遵纪守法,引导患者家属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。二是制定纠纷处理制度。相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,并由相关部门组织医疗纠纷处理机构,负责处理医疗纠纷。三是严厉处置违法闹事人员。对借医疗纠纷冲击医院、毁坏医疗设备、殴打医务工作者的人进行严厉制裁,维护正常医疗秩序。
(五)认真总结,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。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群众因病致贫、返贫问题关键,应不断总结经验,完善制度,把好事办好,实事办实。进一步统一思想,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,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和典型引导,提高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,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,提高参保率。认真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努力从管理制度上加以完善。逐步降低农村卫生院住院起付线,提高报销比例,尽力为患者减轻负担。对医疗报销、手续办理、报销额度、定点医院设置等问题,要进一步深入研究,改进不足。要充分发挥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,管好、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,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、有序运行。重视、支持民营医院发展,将有条件、有能力的民营医院纳入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定点医院。